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
(一)政策依据
《关于做好2016年市区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》(扬残发[2016]13号)。
(二)申报对象
广陵区常住户籍,符合医学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。
(三)办理程序
1、由市残联手术定点医院(扬州东方医院、扬州新视野眼科医院)根据计划安排定期到各乡镇(街道)进行筛查;
2、符合医学条件的白内障患者至所在社区提出申请,填写《江苏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》并提供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一式三份;
3、根据白内障复明手术的相关要求由各乡镇(街道)残联把关审核;
4、区残联康复部审核盖章,患者持《审批表》及相关证件至定点医院预约进行复明手术;
5、手术定点医院将手术人员输入省指定数据库,并将《江苏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》、《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登记表》及汇总表交与市、区残联;
6、康复部联合定点医院对手术人员进行术后回访。
(四)资金拨付
市、区残联审核后按照每例1000元的标准将经费拨给各定点医院。
(五)监督回访
区残联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回访。